波特萊爾說:「美永遠是、必然是一種雙重的構成……構成美的一種成分是永恆不變的,其多少極難加以確定,另一種成分是相對的,暫時的,可以說它是時代、風尚、道德、情欲。永恆性部分是藝術的靈魂,可變成分是它的軀體。」我認為時尚包含了這兩種成分,所以時尚是一種美學,在時尚裡永恆不變可以說是時裝、彩妝、鞋子、配件,至今甚至已經擴及到傢俱、室內設計、生活品味的一部分,可變性的部份當然就是時尚那種稍縱即逝的美,設計師們每半年不斷汰舊換新的設計出各種服飾呈現給大家。
時尚或許經常由固定的設計師來引領風潮,但我認為既然他是個美學,範圍就更該不止如此,每個人都能接收所有自己喜愛的風潮,但是也可運用這樣美學的態度來看待時尚並發展出自己的風格。Marc Jacobs說:「我很少去談論每季的流行,我認為一個設計師的角色應該是鼓勵每個人發展出不同的穿著風格。」因此我認為時尚是種態度,並不是一種追隨。這裡想分享一切有關時尚、美學、品味的各種資訊及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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